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4月下达的“工信厅科 [2011]75号文”《关于印发2011年第一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和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标准质量部“标准部函[2011]015号文”《关于下达2011年第一批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要求,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石膏建材分会作为第一负责起草单位负责组织《2010-3632T-JC玻璃纤维增强石膏(GRG)装饰制品》行业标准的编制工作,起止时间为2011年9月至2013年第一季度。
为使本标准的内容更加科学合理,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和代表性,使玻璃纤维增强石膏的使用更加规范、安全、科学,并保证项目的按时完成,将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石膏建材分会负责组织成立“标准编制工作组”,吸纳业内具有影响力的企业及相关单位作为标准起草参编单位。如贵单位有意参加,请填好回执(见附件一),加盖公章后传真或邮寄至我单位。
对各参与起草单位的要求如下:
1.各单位应以书面形式申请参加此项标准编制工作,确定一名参加标准编制工作人员名单(参编人员应有实际经验,一般须具备工程师以上职称资格),尽快报我单位备案。
2.标准编制需要相应的编制经费,因而各参编单位须自愿提供相应的经费支持,并在必要的情况下承办一次本标准的编、审会议。编制工作组将按照参编单位(个人)对本标准的支持和贡献大小来确定标准的起草署名顺序。
3.参加标准的编制工作对于行业发展,产品推广,参评“高新技术企业”,申请科技技术奖项,申请当地技术监督部门、国家有关经费支持以及参编人员职称评定等均有重要意义。
4.参编单位请务必及时与我们联系,并以传真并邮寄的形式提交申请书(附件一、二),逾期未提交的将视为自愿放弃参加编制工作。
如有不明之处请与本分会联系。
标准编制工作组联系方式:
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石膏建材分会
联系人:杨再银 李逸晨
电 话:010-65721515 13811590740(杨再银) 18801050792(李逸晨)
传 真:010-65721619
E-mail:shigaoxh@163.com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管庄东里甲1号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内北楼313室
邮 编:100024
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石膏建材分会
二O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
发送:各玻璃纤维增强石膏(GRG)生产、质检、使用及机械制造等相关单位
附件一:参加《玻璃纤维增强石膏(GRG)装饰制品》标准编制申请书
附件二:企业参与国家/行业标准起草情况调查表
附件三: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信厅[2011]75号文”;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标准质量部“标准部函[2011]15号文”
中国石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