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石膏建材分会
中建材石膏[2017]10号
关于参加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石膏砌块》
标准编制工作的邀请函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发〔2015〕13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质检标联〔2016〕109号文件《关于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2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实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重点任务分工(2017-2018年)的通知》相关文件要求,以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和满足市场需求为出发点,以“放、管、服”为主线,激发社会团体制定标准。按照中建材联标发[2016]81号《关于下达2016年第一批协会标准制定计划的通知》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石膏建材分会作为标准负责起草单位组织2016-0148T-JC《石膏砌块》行业团体标准的编制工作,起止时间为2016年9月至2017年年底。
为使本标准的内容更加科学合理,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和代表性,使石膏砌块的使用更加规范、安全、科学,并保证项目的按时完成,将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石膏建材分会负责组织成立“标准编制工作组”,吸纳业内具有影响力的企业及相关单位作为标准起草参编单位。如贵单位有意参加,请填好回执(见附件一),加盖公章后传真或邮寄至我单位。
对各参与起草单位的要求如下:
1.各单位应以书面形式申请参加此项标准编制工作,确定一名参加标准编制工作人员名单(参编人员应有实际经验,一般须具备工程师以上职称资格),于2017年5月30日前上报我单位备案。
2.标准编制需要相应的编制经费,因而各参编单位须自愿提供相应的经费支持。编制工作组将按照参编单位(个人)对本标准工作的贡献和支持大小、报名顺序来确定标准的起草署名顺序。
3.参加标准的编制工作对于行业发展,产品推广,参评“高新技术企业”,申请科技技术奖项,申请当地技术监督部门、国家有关经费支持以及参编人员职称评定等均有重要意义。
4.参编单位请务必及时与我们联系,并以e-mail、传真或邮寄的任意一种形式提交申请书(附件一、二),逾期未提交的将视为自愿放弃参加编制工作。
如有不明之处请与本分会联系。
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石膏建材分会依托在建筑材料材料工业技术情报研究所,标准编制费汇款账户如下:
开户名称:建筑材料工业技术情报研究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管庄支行
开户帐号:0200006809014435177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税号):121000004008350238
地址、电话:北京市朝阳区管庄东里北楼,51164619
标准编制工作组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逸晨:010-51164698 18801050792
杨再银:010-65721515 13811590740
传 真:010-51164796
E-mail: 李逸晨:80753141@qq.com 杨再银:864572085@qq.com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管庄东里甲1号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内北楼313室
邮 编:100024
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石膏建材分会
二O一七年四月七日
点击下载:附件一、二、三、四
发送:各石膏砌块生产、质检、使用及机械制造等相关单位
附件一:参加《石膏砌块》标准编制申请书
附件二:企业参与国家/行业标准起草情况调查表
附件三:《石膏砌块》标准征求意见稿
附件四:《石膏砌块》标准征求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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