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培育磷石膏综合利用骨干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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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新闻资讯|政策法规
日期:2012-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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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磷石膏综合利用企业在发展中面临着开发利用处理过程复杂、投资较大、后延产品附加值低、利润微薄,同时磷肥企业自我积累能力较差,资金实力较弱等诸多不利因素,迫切需要国家在政策、资金、项目开发等方面对企业给予必要的扶持。 对此,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和中国磷肥工业协会共同起草的《磷石膏安全处置及综合利用‘十二五’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中强调,“十二五”期间,行业要积极支持一批重点项目实施,大力培育先进骨干企业和名牌产品。具体措施包括:建议国家发改委在实施“双百”工程中,对磷石膏制新型建材先进企业予以重点支持;在全国建设20~30个磷石膏替代天然石膏生产新型建材综合利用基地;在黔滇鄂川等磷石膏产生量集中地区建设4~5个磷石膏化学法综合利用基地;在皖滇赣渝建设一批利用磷石膏制水泥缓凝剂示范项目;在黔皖鄂建设5~6个磷石膏制蒸压承重标砖示范项目;在宁甘滇等地建设4~5个磷石膏改良土壤试点示范项目。此外,行业协会还将协助磷肥企业加大与下游企业的对接合作,在解决磷石膏利用的同时,为建材企业节约大量成本。 这些措施和此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工业副产石膏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一致。该《指导意见》也指出,应选择工业副产石膏集中的区域建设工业副产石膏综合利用示范基地,支持一批工业副产石膏综合利用重点工程项目;同时,引导石膏建材企业与工业副产石膏产生企业密切合作,培育一批工业副产石膏综合利用规模化、集约化的龙头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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